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适合实际使用的、针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而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与发明专利一样,实用新型保护也是一种技术方案。(简而言之:即实用新型专利)

然而,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很窄。它只保护具有特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没有固定形状的方法和物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技术水平低于本发明。在大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是相对简单和改进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之为“小发明”。本实用新型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提出的适合实际使用的新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程序相对简单,成本相对较低。因此,与日常用品、机械和电器等有形产品相关的小发明更适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指本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前向有关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布的专利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本实用新型在申请日前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在实际申请中,本实用新型专利很少考虑创造性,如果方案与现有技术不同,一般可以授权)。3.实用性:指本实用新型可以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材料:

1.技术公开(即发明人描述其发明的产品,包括发明名称、实用新型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实现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和附图(可以清楚地看到产品的结构,可以区分各个部件的连接关系,但分解图、截面图等)具体实施例(用于完成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和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2.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注:1.专利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标明专利申请的主题名称,不得含有非技术性词语、模糊性词语和一般性词语,一般不超过25个词语;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应为其所属或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3.在背景技术部分,特别需要引用包含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此外,还必须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解释这些问题和不足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遇到的困难;4.技术方案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客观、客观地反映出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进一步说明其效果,清楚、完整地描述本发明或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并解释其有益效果;5.在附图中,应清楚说明每张附图的标题,并简要说明图纸的内容。当零件较多时,允许在附图中列出具体零件的名称;6.所需时间: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5个月左右,办理授权手续后一个半月左右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提出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进入审查阶段-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