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组合进行新的美学设计,并适合工业应用。该设计必须能够通过工业方法制作和复制。它不仅包括主体造型设计,还包括平面造型设计。

一、申请程序:

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包括:

1、设计名称应根据设计分类表中的产品名称填写。对于设计产品类别,应按照国际设计分类填写主要类别编号和次要类别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申请设计时,应为每项设计提交不同角度、侧面或状态的图片或照片,以清晰、完整地展示受保护对象。一般要求有六个视图(主视图、俯视图、底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和后视图),必要时还需要有剖视图、剖视图、状态参考图和立体视图。

2、当要求保护彩色设计时,应提交一张彩色和一张黑白图片或照片。

3、简要说明是指对设计图片或照片的简要说明。它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

4、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必要附件:见“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程序”一(二)。

5、注意事项:参见“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程序二”。

国务院批准中国专利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1、 申请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和外观设计的附图或者照片(必要时可以提供附图或者照片的简要说明)。

2、 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允许复印,但不得复印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的签名和印章。

3、 此表格必须用中文填写。外国名称和地名没有统一的中文译本的,应当注明原文。

4、 填写表格的人员在填写可选项目时使用表格中的“回复”。如果方框后面描述了任何情况,请在方框中标记“/”。

5、 纵队① 和② 本表的附件由专利局填写。

6、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为单位,不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指定代表为单位联系人,并在本栏填写⑤ “代表人姓名”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应通过协商选择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该联系人应在第栏“姓名”和“代表人姓名”后填写⑤ 分别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填写第列“代理人姓名”⑤ 不需要填写。

7、 如果有多个设计师和申请人,则在栏中只能填写一个④ 和⑤ 本表的第1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栏中填写③ 和⑤ 分别地柱③ 本表第页应由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在第栏签字或盖章⑤ 或③.

8、 列中的代理注册号⑤ 本表中的“注册号”是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注册号。未向专利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不得超过两人。

9、 邮寄地址应详细、准确并符合惯例,以快速送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