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不断投入财力物力申请专利。然而,许多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还存在许多误区。龚义峰先生认为,至少有10种常见的误解。

误解1。自主研发产品无需申请专利即可得到保护

一些企业家或发明家认为,只要产品是自己开发的,不用申请就可以得到保护。即使公开发表,也意味着他们拥有知识产权的保护。专利权是一种垄断权,它是以在先申请原则为基础的。换言之,如果我们不为自己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我们将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在侵权的情况下,自主研发成果不受法律保护。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专利权授予***申请的人。因此,如果发明人不及时申请,却被他人抢占并被授予专利权,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甚至自己也成为被告。有无数的案例。因此,一旦有了合适的产品,就必须尽快申请专利,以获得保护。

误解2。规模化生产经营后无专利申请

一些专利权人或发明人认为,在申请了一项或多项专利后,可以永远得到保护,而忽视了后续的研发或应用工作。即使开发或改进了新产品,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一劳永逸的想法将限制专利的延伸和保护。特别是他人对申请产品进行改进并获得专利授权,会影响原专利的价值,甚至导致原专利权人成为侵权人。特别是,许多行业的产品更新速度相对较快。如果他们不及时跟上专利申请的进程,就会落入这个陷阱。

误解三、创意尚未形成或投入生产的产品,不需要申请专利

许多发明家认为他们必须在生产过程中投资才能申请专利。这是由于缺乏对专利申请保护的认识。特别是在产品或工艺构思被公开后,再申请专利,即使获得授权,侵权人也会以专利申请日该技术已经公开为由进行抗辩。有些专利无效是针对这种创造性或设计性产品被提前公开的。其实,只要一个专利有实用的创意,甚至只有设计图,或者创意,符合专利授权的三个要素,就可以申请专利,这样既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又可以抢占先机,更重要的是,投资成本是***的。

误解4。一种产品只申请一项专利

有的申请人或者发明人认为一件产品只需要申请一项专利,有的则认为是发明专利、外观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这是由于对专利的误解。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保护重点不同。发明专利主要针对创意性强、产品工艺方法或产品结构等方面的专利,一般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授权;实用新型申请用于保护产品结构,一般在6个月左右授权,外观专利则是针对产品,一般在4个月内获得授权。同一产品可以申请多项专利。如果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工艺方便,有足够的创意和新颖性,可以同时申请多个类型或多个专利,从不同角度获得授权保护。

误解5。担心技术一旦申请专利,就会被泄露,甚至被盗,专利保护被忽视

很多申请人认为,自己的东西一旦交给代理人,就有泄密的可能;也有人认为,专利一旦公开,就会被公开。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信用问题。事实上,代理需要接触很多技术。如果这是一种长期的、违反客户职业道德的基本信息披露方式。其中一些公司迟早会被客户举报。当然,个别机构的个人代理人作风是不正确的,但这并不是主流。我们不能因为泛化而忽视对自身专利申请的保护。我们可以采取适当的约束机制,多加理解,避免这一问题的发生。

专利信息披露会导致信息披露的问题,这涉及到问题的视角。专利本身就是为了换取保护。如果不公开技术,显然不可能获得保护。不能授权只能描述功能而没有具体实现方式的专利。但这一个有重点,特别是一些食谱,允许范围。此外,必要的关键技术可以得到商业秘密的保护。

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各有利弊。在申请专利时,可以对侵权人进行法律制裁,以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缺点是技术方案必须充分公开,使该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通过公开的技术方案实施,为在本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开发提供了机会。技术成果受技术秘密保护的,不需要公开申请专利等技术方案。如果保护措施得当,别人很难理解。其缺点是一旦技术持有者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就很难追究他人的责任。或者其他人已经开发出同样的技术并申请了专利,如果你再利用这个技术,就构成了侵权。

因此,技术成果持有人需要在专利保护与技术秘密保护之间取得平衡,选择合适的方式。对于容易保守秘密、不易为他人所知的技术成果,可以利用技术秘密加以保护。可口可乐的配方至今仍然受到很好的保护。而对于那些业内***一目了然,技术成果很难保密,***利用专利保护。

即使取得了专利证书,也不意味着专利权是真正拥有的,这很容易被很多人忽视。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即使在申请前就同一技术方案申请了同一专利,该申请仍然可以被批准,即可以取得证书。如果没有异议,你的专利将被保留。一旦有人宣布你的专利无效,你的专利可能无效并失去专利权。即使是发明专利,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进行了实质性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专利审查部门检索了世界上所有的相关文献,也存在无效的风险。

因此,取得专利证书并不意味着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而仅仅代表着专利申请得到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的批准。你的专利只有在没有人宣布你的专利无效或者有人宣布无效的情况下才是真正有效的,但是复审委员会在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因此,专利证书不能放心,特别是在后续需要交纳年费才能保持有效。专利不同于商标。每年都要交年费。如果超过期限,专利将无效。

误解七:技术交底资料提供不充分或自行申请,导致资料公开但未经授权

有的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根本没有解释清楚,导致代理人无法撰写适当的专利申请文本。一些申请者会以技术保密为由逃避,担心会有更多的材料外泄。这对保密和公开的程度把握不好。他们一味要求保密,却忽视了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大量案例表明,如果审查员以技术方案没有充分公开为由提出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基本上会被驳回。

另一种情况是,为了节省成本,一些申请人自己撰写专利申请,并提交专利申请。但是,由于专利申请中涉及的问题较多,因此在撰写材料时会出现许多缺陷。审查员在提交各种实质性审查材料后将予以拒绝。然而,这类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却遭到了拒绝,因为它已经公开了。再次撰写提交时,因以前已发表或申请而丧失在先原则。没有新意,不可能再申请。在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中,我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例子。一个好的发明授权案例由于节省了原始成本而失去了授权机会,导致无法满足专利撰写和申请的要求。

部分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进行新颖性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不确定,不知道技术方案是否公开发表或者使用。事实上,很多授权专利都是通过提前大量查新获得的。据国外统计,在一项新技术或新发明中,90%左右的知识是通过各种文献信息获得的,而真正的创造性工作只有10%左右是完成的。专利检索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工作。很多申请者认为,他们的产品在市场上并没有被公布,他们的专利将无法在市场上得到公布。事实上,如上所述,许多想法或想法一旦发表就无法应用。对于那些认为自己的产品是好的,特别是那些需要注意的人。不查重复是专利申请的一大禁忌。

误解9。申请专利前,先在网站上发表论文或发表创意设计

一些发明人在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鉴定成果,但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由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必然会泄露技术内容,专利申请将失去新颖性,不受保护。这种情况在高校教师专利申请中尤为明显。他们没有意识到应该先申请专利,然后发表论文。大多数时候,专利检索是他自己发表的论文。也有一些人无所事事,在网上打开他们的创意设计。因此,在审查过程中,会出现比较文件,这些文件往往是他自己的材料。他们的一些想法也会在网站上被提前发现,或者被视为无效的证据。

有的申请人,特别是一些企业,申请了大量的专利,但没有相应的管理部门;有的企业或申请人认为专利管理淡漠,不重视与专利、商标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有的委托他人机构对它们进行处理,但由于它们之间没有联系,甚至有些机构消失,就没有专利过程的跟踪和管理,在专利申请或授权后,无法及时获得专利动态。一些企业或申请人盲目申请专利,为了专利而申请专利。结果,他们浪费***,获得了一堆所谓的垃圾专利。要想获得专利,就要量力而行,尤其是高质量的专利应该与企业的体验战略有关,不能短视。一些企业认为专利是无用的。相反,他们必须支付年费和浪费钱。因此,它们忽略了相应的值。然而,在当前的专利运营市场上,即使是一些毫无价值、毫无用处的专利,有时也能解决别人的迫切需求。企业不需要进入专利转让市场,可以收回部分成本。这是拥有专利经营专利的企业的另一个优势。

更多关于专利申请和专利转让的信息,请继续关注瑞丽网官方账号。

  上一篇: 如何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