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书的编制:

掌握专利基础知识:可通过选修课实现。

根据三种不同类型的专利编制提案: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根据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提出的适合实际使用的新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的结合,由美感结合而成的适合工业应用的图案。

专利申请文件:

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发明专利权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权要求书。

提交专利申请文件:

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手续的,可以直接向**知识产权局的申请受理窗口或者专利局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文件,或邮寄至**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或**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处。提交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时,应当使用**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申请文件一式两份,程序文件可以一份。

(2) 一份表格只能用于一项专利申请。例如,一项发明专利请求只能填写一项发明,意见陈述书只能对一项专利申请陈述意见。一份意见陈述书或者一份发明专利申请书,不得在一份申请书或者一份发明专利申请书中填写。

(3) 提交**知识产权局的各类文件的申请人应当保存草案,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所填写文件的一致性,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考。

(4) 申请文件应以挂号信寄出。申请不能用挂号信寄出。除**知识产权局或专利代理机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挂号信上还应当标明“申请文件”和“**知识产权局受理机关收到”或者“**知识产权局XX专利代理局”字样。快递公司不得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日以**知识产权局受理机关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实际受理日期为准。一封挂号信只应包含申请文件或同一申请的其他文件。邮寄时,申请人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加盖邮戳,妥善保管挂号收据的存根。

(5) **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申请不受理样品、样品或者模型。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的要求提交样品或者模型的,如果是亲自到**知识产权局窗口提交的,应当提交审查意见通知书;如果是邮寄的,邮件上应注明“应审查员XXX(姓名)要求提交模型”字样。

(6) 在申请专利时,在中国没有长期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单位,或者长期在国外生活、工作的中国人,委托国务院授权的**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上述申请人不得直接向**知识产权局邮寄或者提交申请文件。

香港、澳门、台湾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不得直接向**知识产权局邮寄或者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费的支付和减免:

根据专利法规定,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实施细则如下:

申请费和其他费用可以直接向**知识产权局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缴纳。邮寄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在收到**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或者减费批准通知书后,可以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出申请费。

目前,银行采用电子转账,邮局采用电子汇款,要求付款人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出专利费时,在汇款单上注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所付费用的名称可以缩写。例如,申请费可以写成“申请书”,实质性审查费可以写成“实际审查”。此外,汇款人必须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的附言栏中输入上述付款信息。如果是通过邮局汇款,邮局工作人员还必须记录完整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

无论申请人如何缴费,未注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者填写错误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向**知识产权局邮寄申请文件的,应当在收到**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后缴纳申请费。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不得超过申请之日起两个月。逾期不缴纳申请费的,视为撤回申请。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后一个月左右即可送达申请人,因此申请人一般有足够的时间缴纳申请费。

按照**知识产权情况缴纳申请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以缴费日为缴费日。

发明专利申请费除基本申请费外,还包括公开印刷文件费5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需要支付出版物印刷费。

专利申请说明书(包括附图)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每页交50元的申请费附加费,300页以上从301页起每页加收100元附加费。

一项专利申请有10项以上权利要求的,从第十一项起每项权利要求缴纳150元的申请附加费。

说明书附加费和索赔附加费也是申请费的一部分,因此说明书附加费和索赔附加费以及逾期处理的期限和要求与申请费相同。申请人申请时,可以优先考虑附加费,而不能优先申请。优先权请求费应当在专利申请提交后2个月内按照优先权要求的项数缴纳。优先认领费为每件80元。逾期不支付优先受偿费用的,视为优先受偿。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出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费用收据后,应当及时核对收据上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用名称、金额和汇款日期。发现错误的,应当在7日内向**知识产权局提出意见,说明错误原因和正确的数据。提出意见应当采用**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格式(意见书)。属于申请人责任的,以提交意见书之日为支付日;属于**知识产权局责任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并经**知识产权局核实),以实际支付日为支付日汇款日期。

向**知识产权局支付的款项,在**知识产权局出具收据后,应当立即核对收据所列各项。发现错误,要求**知识产权局立即改正。

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申请费(包括文件印刷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附加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虽然申请人已经交纳了申请费,但手续不妥当。例如,如果付款单上列出的项目不完整或有错误,并被收取或退款,则视为未支付费用。**知识产权局将按未办理付款手续处理。

支付专利申请确有困难的,**知识产权局可以请求**知识产权局从授予专利权之年起,缓征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和年费,缓缴三年。其他费用(包括与申请费一并支付的出版费和附加费)不能放缓。

如提出申请并提出缓减请求,经批准后,上述五项费用可一并扣减。申请后,申请人只能要求缓交除申请费以外的其他四种费用。除申请费外,其他缓减费用应当在缴费期限届满两个月前提交。

请求减轻费用的,应当提交**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费用减轻请求书。个人应填写下一年的收入。申请人不止一人的,**知识产权局可以要求证明。

单位要求缓减的,应当说明理由(企业还应当说明利润和亏损情况),并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申请费、发明审查费和自授权年度起三年年费的减除比例:职务发明为70%,非职务发明为85%;发明维护费和复审费缓减比例为:职务发明60%,非职务发明80%。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取得经济利益或者其他收入后,应当弥补减少的费用。

申请人多交、错交或者补交专利费的,应当自缴纳之日起一年内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经**知识产权局核实后退还。如果超过一年后提出,将不予退还。

同时,申请人还缴纳了一定手续费。但是,如果程序没有启动,也可以要求退款。例如,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者在实质审查程序开始前缴纳实质审查费后被视为撤回的,应当退还申请。但是,因申请费不足被视为撤回的,已缴纳的部分不予退还。由于申请程序从受理之日起开始,申请也作为外国和国内优先权和其他权利的基础被接受,申请程序也在申请被视为撤回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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