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快速增长,针对专利申请人缩短审查周期的迫切需要,**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和各省市知识产权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审查速度的政策,以快速获得授权。但是,如果有太多的专利申请人盲目追求快速审查,就会耽误专利审查的进程,延长专利授权时间违背了加快审查政策的初衷。

关键词:优先审查、快速访问、审查进度

为满足这一要求,**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以加快需要尽快授权的专利申请的审查进度。第76号命令特别规定了专利有六种情况可以优先于该申请:

(1) 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等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重点发展产业;

(2) 省、区级人民政府鼓励的重点产业;

(3) 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技术或产品更新速度快;

(4) 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具备实施条件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表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的;

(5) 初次在中国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然后在其他**或地区提出专利申请的;

(6) 其他关系**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先审查。

与只涉及发明优先审查的65号令相比,76号令扩大了优先审查专利申请的种类和范围。它不仅可以处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项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还可以处理专利复审和专利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同时,还扩大了专利申请领域,增加了智能制造等**重点发展产业,主要是受省、区两级人民政府的鼓励,涉及互联网、大数据等领域,云计算等领域技术或产品更新速度快。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申请人已经具备实施条件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表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与低碳技术、资源节约和其他绿色发展有关的重要专利申请的注销和合并。

值得一提的是,76号令进一步简化了专利优先权审查的手续。例如,不再需要提交检索报告,请求者只需提交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资料;在某些情况下,不再需要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知识产权局签署建议。

但随着这一政策的出台,虽然很多专利申请人知道自己的专利申请明显不符合**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上述六种情况,但仍然选择向省知识产权局申请优先审查,这不仅给省知识产权局和**知识产权局带来了额外的审查任务,而且浪费了审查资源,也减缓了对真正需要加快审查速度的专利申请的审查,使其无法尽快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