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需要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日前,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同一项发明,应当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或者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本发明与申请日前已经存在的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本发明能够被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现有技术是指在申请日前已经为国内外公众所知的技术。

因此,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必要条件。

发明专利的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和公告七个阶段。

申请专利时,应当将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报送**知识产权局,文件必须采用书面或者电子形式,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附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一式两份。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前提;必要时,应当附附图。

摘要应当简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是申请文件的核心,应当在说明书的基础上明确专利保护的范围。